香港物業詞彙表

買樓、按揭、印花稅、資助房屋同租務嘅常用術語,用淺白文字逐個解釋。共 37 個詞彙。

物業基本

凶宅
曾發生非自然死亡(兇殺、自殺或意外致死)的單位。在按揭、估價及轉售時都會受影響,部分銀行會拒批或壓低估價。
呎價
每平方呎的樓價,計法為成交價 ÷ 面積。香港一手及二手成交普遍以實用面積呎價表示。
實用面積
單位內部可使用的面積,包括露台及工作平台。2013 年起一手住宅必須以實用面積標示售價及呎價。
建築面積
除單位內部外,再加上會所、走廊等公用地方的分攤面積,數字較實用面積大,新盤已甚少使用。
樓齡
樓宇由落成至今的年數。樓齡會影響銀行批出的按揭年期,一般「樓齡+按揭年期」設有上限。
唐樓
沒有電梯的舊式樓宇,多為戰前或戰後初期興建,通常樓齡較高。
樓花
尚未落成的一手物業(預售樓花)。買家先付訂金及簽約,待物業落成後才入伙及上會。
現樓
已經落成、可即時收樓入住的物業,與樓花相對。
村屋
新界鄉村式屋宇,一般高度及層數受限制,部分屬丁屋。地權及僭建情況須特別留意。
丁屋
新界原居民男丁根據「丁權」興建的村屋,轉售予非原居民前須補地價並符合相關規定。
劏房
把一個單位分間成多個獨立出租的細單位。租金、面積及消防衛生條件近年受法例規管。
納米樓
面積極細(一般實用面積約 200 餘呎或以下)的住宅單位,總價較低但實用性受限。
發水樓
舊制下發展商透過環保露台、會所等豁免,令建築面積遠大於實用面積的樓盤。2013 年新規已大幅收緊。

按揭融資

按揭成數(LTV)
銀行貸款金額佔物業估值的百分比。自住住宅按揭成數設有上限,餘額即為買家須付的首期。
壓力測試
銀行在批核按揭時,評估借款人在假設利率上升後是否仍有足夠還款能力的測試。
供款與入息比率(DSR)
每月按揭供款佔每月入息的比例,金管局就此設有上限,用以控制借款人的負擔。
按揭保險
俗稱「按保」。當買家做高於銀行基本上限的高成數按揭時須購買的保險,由香港按揭證券公司承保。
H按 / P按
兩種按揭計息方式:H按以銀行同業拆息(HIBOR)為基準,P按以最優惠利率(Prime)為基準。
轉按 / 加按
轉按指將現有按揭轉到另一間銀行以取得更佳條件;加按指將物業重新估值,借取更多款項套現。
銀主盤
業主未能還款(斷供)後被銀行收回並拍賣的物業,叫價通常較市價低。
上會
俗稱申請及批出按揭、完成貸款手續的過程。

印花稅與稅務

從價印花稅(AVD)
按物業成交價或估值(以較高者為準)徵收的基本印花稅,稅率按樓價分級。
買家印花稅(BSD)
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物業時,須額外繳付的印花稅。
額外印花稅(SSD)
買入住宅後在指定年期內轉售須繳付的印花稅,持貨期越短稅率越高,用以遏抑短炒。
釐印
俗稱繳付印花稅、為買賣或租賃文件加蓋印花,使文件具法律效力的程序。
差餉
政府按物業的應課差餉租值,以一定百分比徵收的稅項,一般按季繳交。
補地價
將資助房屋(如居屋)或受限制土地的轉售或使用限制解除,而向政府繳付的款項。

資助房屋

居屋
「居者有其屋計劃」下由政府資助出售的房屋,售價低於市價,補地價後方可在公開市場出售。
公屋
公共租住房屋,由房委會以低於市值的租金,出租予合資格的低收入家庭。
白表 / 綠表
申請購買居屋的兩類資格:綠表主要為公屋住戶及合資格人士,白表為一般合資格市民。

交易法律

臨時買賣合約
買賣雙方初步落訂時簽訂的合約,俗稱「細訂」,列明價格及主要條款。
正式買賣合約
簽署臨時合約後一般在 14 日內簽訂的正式合約,俗稱「大訂」,具完整法律約束力。
撻訂
買家放棄交易、不再完成買賣,因而被沒收已付訂金的情況。
業權
物業的法律擁有權,以樓契等文件證明。業權清晰是順利買賣及上會的前提。
釘契
因債務、糾紛或申索而在物業的土地登記冊上作出登記,會影響物業轉售及按揭。

租務投資

租金回報率
每年租金收入佔樓價的百分比,計法為年租金 ÷ 樓價 × 100%,是衡量收租物業回報的常用指標。
生約 / 死約
租約期數的俗稱:生約指雙方都不可單方面提早終止的固定期;死約指容許一方按通知期提早終止的期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