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orm 3/4/5/6 分別:香港地產代理協議表格用途及簽署前清單
香港住宅物業 Form 3、4、5、6 分別供賣方、買方、出租業主及租客與代理使用。對照表格用途,核對佣金、有效期及代理關係。
香港住宅物業嘅 Form 3/4/5/6 都係地產代理協議:Form 3 供賣方、Form 4 供買方、Form 5 供出租業主、Form 6 供租客與代理使用。先確認自己喺交易中嘅身份,再核對適用表格。
四份表格點樣分?
| 表格 | 代理嘅客戶 | 用途 |
|---|---|---|
| Form 3 | 賣方 | 出售香港住宅物業 |
| Form 4 | 買方 | 購買香港住宅物業 |
| Form 5 | 出租業主 | 出租香港住宅物業 |
| Form 6 | 租客 | 承租香港住宅物業 |
以上用途依據地產代理監管局訂明表格,適用於香港住宅物業。物業資料表格另有 Form 1/2;買賣或租約文件亦須分開閱讀。 EAA
簽署或安排前核對
- 確認表格名稱、物業範圍、代理公司及簽署人身份。
- 逐項核對佣金金額或計算方式、何時須支付,以及相關附表。
- 閱讀有效期、代理關係及獨家/非獨家安排;不理解嘅字眼先請代理解釋。
- 核對終止、續期及自行成交等情況所涉及嘅條款。
- 要求將雙方同意嘅修改清楚記錄,填妥空白位置,並保留完整副本。
假設情境
假設你以租客身份搵香港住宅租盤,代理提供 Form 5。你可以先指出自己係準租客,請代理核對是否應使用 Form 6,再閱讀條款。呢個例子只示範核對身份與表格,沒有假定任何佣金或賠償結果。
常見問題
簽代理協議是否等於已買入物業?
代理協議處理你與代理之間嘅委託安排。是否已承諾買賣、租賃或支付訂金,要另行核對實際簽署嘅交易文件。
單靠表格編號可以判斷佣金或獨家安排嗎?
不可以。表格用途只是起點;佣金、有效期、代理關係及附表都要逐項閱讀,有疑問時先取得解釋。
Form 5 係出價表格嗎?
本頁所指監管局訂明 Form 5 係供出租業主與代理使用嘅住宅出租代理協議。
資料來源與適用範圍
本文提供一般資訊;個別合約、業權及稅務安排應向具資格專業人士核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