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買樓合約注意事項:臨約、訂金與一手五個工作日
買樓簽臨約前核對物業、訂金、成交日及特別條款;分清一手五個工作日安排與二手交易,避免把按揭預估當成退出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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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點答案: 簽臨約前,先核對物業、價款、訂金、成交日及特別條款,並請律師解釋不明白的責任。一手住宅的五個工作日安排涉及沒收樓價 5% 訂金,不是免費反悔;二手交易不可直接套用。
一手與二手:先分清適用規則
按一手住宅銷售監管局說明,訂立臨時買賣合約後,如買方未在五個工作日內簽正式買賣合約,臨約終止,樓價 5% 的臨時訂金被沒收,賣方不得因未簽正式合約再向買方申索。工作日計算及實際期限應按適用規則由律師核對。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: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.
二手交易不要直接套用上述安排。地監局提醒,臨約也是具法律約束力的文件,重要條款不應留空。若想加入按揭、驗樓或其他條件,先交律師評估,不能假設對方必須接受。 地產代理監管局:臨時買賣合約實務通告.
簽署前的文件核對表
| 項目 | 核對問題 | 跟進方式 |
|---|---|---|
| 物業及簽署人 | 單位、附連範圍及交易身份是否清楚? | 對照查冊及文件,疑問交律師 |
| 訂金及日期 | 金額、收款安排及成交日是否完整? | 不要簽有重要空白的版本 |
| 交付及費用 | 交吉或連租約?費用與欠款怎樣處理? | 要求律師解釋實際條款 |
| 附帶條件 | 按揭不足、驗樓發現問題時有何後果? | 先審閱再簽,不依賴口頭保證 |
這份表是閱讀文件的提示,不是可直接貼入合約的條款範本;個別權責仍須按實際文件及法律意見判斷。
訂金風險:一個假設例子
假設適用上述一手安排,樓價為 HK$6,000,000,5% 臨時訂金就是 HK$300,000。未在限期內簽正式合約的損失並非少量手續費。這是算術示例,不是任何個案的法律判斷。
文件未清楚,先停下來核對
保留完整合約版本、付款資料及書面往來。可先了解土地註冊處查冊流程及買樓盡職審查清單;融資安排則參考按揭銀行比較清單。查冊和試算均不取代律師審閱或銀行批核。
常見問題
一手五個工作日是否免費冷靜期?
不是。未在適用期限內簽正式合約會涉及沒收樓價 5% 臨時訂金,應在簽臨約前理解後果。
二手買家可以照用五個工作日退出嗎?
不可直接套用一手安排。請律師核對二手合約及違約責任,不假設有同樣退出權。
按揭不足是否一定可以取回訂金?
不應作此假設。請在簽署前由律師解釋實際條款及風險,並向銀行確認融資安排。
資料來源
修訂:按列明來源核對適用範圍,重寫過時概括及未能證實的經驗或結果承諾。算例及清單由編輯整理,不代表個案批核或法律判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