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答案:租客欠租不等於業主可自行換鎖迫遷。差估署指引指出,未經法庭命令驅逐租客,或以恐嚇、截斷服務等方式迫使離開,可構成刑事罪行。
先整理欠租證據
記錄租約、到期款項、已收款、按金及往來通知,將有爭議金額與確認欠款分開。所謂欠租十五天,不是可以直接入屋、搬走物品或換鎖的許可。
按個案選擇追租和收樓程序
取得法律意見,確認通知、申索、終止租約和執行的正確步驟。規管分間單位另有適用要求。即使認為自己有權終止租約,也不能用自行迫遷代替法庭程序。
決定前核對
- 保留正式收款紀錄
- 避免截水截電或滋擾
- 向差估署或律師查明適用程序
資料來源與方法
來源用於核對文中列明的規則;比較清單和明示假設的算例是整理資料的方法,不代表市場實測結果或個案批核。
重要修訂:撤回未有可靠來源支持的舊有統計、個案成果及經驗宣稱;按本主題來源重寫規則、限制與檢查步驟。
免責聲明:本文只供一般資訊,不構成個別法律、稅務、移民、收生或投資建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