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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名買樓如何影響再申請按揭?DSR、業權與擔保責任

聯名買樓後再申請按揭,不能只看業權百分比。了解現有供款、共同借款與擔保責任如何影響評估,分清現行一般 DSR/LTV 上限和銀行批核,附金管局資料及文件核對表。

原發佈日期: · 最後核實: · WeProperty 編輯團隊 · 編輯政策

重點答案: 聯名持有、共同借款及擔保是不同安排。再申請按揭要核實現有責任及收入,不能把業權比例當債務比例;亦不能沿用「已有按揭就一律 DSR 40%」的舊結論。

適用範圍:一般按揭措施針對物業買賣及轉按融資;以物業抵押的企業營運信貸、按揭保險及資助房屋計劃,須另看相關條件。

業權、借款人及擔保人不是同一件事

業權文件說明誰持有物業;貸款及擔保文件界定對銀行的責任。持有一半業權不表示只需承擔一半供款或一半追索責任。簽署前應請律師解釋實際條款,並向銀行確認如何計入各人的負債。

現行一般監管上限,不是固定批核成數

2024 年 10 月措施將一般 LTV 上限統一為 70%、DSR 為 50%,取消僅因已有/擔保其他按揭而額外下調上限的要求。按揭保險、資產水平審批及特定計劃須另看條件,不能用此數字保證借款額。金管局:2024 年 10 月按揭審慎措施。

現有供款仍然影響再置業預算

下表只說明總供款與認可收入的關係;不假設銀行必定接受夫妻合併月入,也不把債務按業權比例自動拆半。

假設項目金額/結果
銀行認可合計月入HK$80,000
原有按揭+新按揭+其他債務HK$15,000+HK$20,000+HK$3,000
總供款/DSRHK$38,000/47.5%
如銀行只認可 HK$60,000 月入DSR 約 63.33%

這是編輯假設例子,並非真實客戶或批核結果。應保留足夠現金應付兩套物業的過渡期開支。監管壓力測試要求已於 2024 年 2 月暫停,但銀行仍須審核還款能力。金管局:2024 年 2 月暫停監管壓力測試。

不要把「單名+擔保」當保留優惠捷徑

不同稅項、按保或資助計劃有不同資格定義。本文不承諾某種持有方式能保留首置優惠;移除姓名、轉讓份額或解除擔保亦應先取得銀行及律師的個別確認,並另核實當時稅務。

準備現有貸款結單、擔保文件、業權資料及入息證明。可先看DSR 計算說明和首期預算計算機,再整理問題作個案查詢。

常見問題

一半業權代表只計一半按揭嗎?

不一定。銀行按借款及擔保文件評估責任,不能單憑業權百分比自行分攤。

聯名買樓必定降低下一次按揭成數嗎?

不能一概而論。現行一般上限與個別銀行實際批核是兩回事;現有供款、估值及計劃資格仍重要。

可否直接刪走另一位借款人?

不應假設可以。須先向銀行及律師了解解除責任、重新批核、文件及費用。

下一步

查詢聯名按揭及文件要求電郵查詢開啟網頁版

資料來源

修訂:按列明來源核對適用範圍,重寫過時概括及未能證實的經驗或結果承諾。算例及清單由編輯整理,不代表個案批核或法律判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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