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答案:人脈可提供線索,但不會自動令消息真確或成為優先投資機會。應核對來源、日期、利益關係及可公開使用的範圍。
讓不同角色回答合適問題
代理可介紹放盤和交易安排,管理處可提供適用管理資料,律師處理法律問題,銀行確認個案融資。不要因為關係熟悉,就讓一方代替所有專業或文件來源。
保留可追溯紀錄
將口頭説法記成待確認事項,再找正式文件或獨立資料。取得和分享業主、租客或客户資料時,須有合適目的及權限,避免把私人資料當作交換情報的工具。
決定前核對
- 記錄消息日期與確認狀態
- 查清介紹費或代理利益
- 重要承諾要求書面確認
資料來源與方法
來源用於核對文中列明的規則;比較清單和明示假設的算例是整理資料的方法,不代表市場實測結果或個案批核。
重要修訂:撤回未有可靠來源支持的舊有統計、個案成果及經驗宣稱;按本主題來源重寫規則、限制與檢查步驟。
免責聲明:本文只供一般資訊,不構成個別法律、稅務、移民、收生或投資建議。